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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月1日新规施行 这些与你相关

发表于2017-02-05

  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于2月1日起施行,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专家指出,条例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在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巩固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在规范项目核准行为方面,条例规定,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仅需提交项目申请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为前置条件的相关手续证明文件;核准机关从是否危害国家安全,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以及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等四个方面进行审查,审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在简化项目备案程序方面,为了防止项目备案成为变相行政许可,条例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四个方面的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机关收到全部信息即为备案。

财险费率进入精准监管期

保监会印发的《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流程及管控制度,完善产品定价监管制度,防范准备金不足导致定价不足而引发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

《指引》特别要求了保险公司将提取数据的方法记录留存,使得对数据提取工作的验核提供了保障。另外,对产品费率厘定的监督管理办法做出规定,包括对费率精算报告、费率厘定工作底稿的要求及追责规定,为产品费率厘定监管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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